近日,有游客發帖稱在海南潛水遭棄海中2小時,最終只能游回岸邊,引發社會廣泛關注。正常花錢培訓潛水,結果在沒有任何聯絡工具的情況下被遺棄在海上,光是想一想這個情形都覺得可怕。
為什么會出現這種事?在旅游前做攻略、聯系好有對應服務的機構,對于普通游客來說,這是很常規的操作。但恐怕很難有人能料到,這當中涉及的幾個主體,竟然都隱藏著非法經營的問題——對接游客的俱樂部其實沒有經營潛水項目的資質;自稱“教練”的孟某也并無潛水教練資質;而游艇所屬公司,根本沒按要求報備出海。這一系列的不規范操作,最終將游客置于極大的危險之中。
游客通過自救脫險,是不幸中的萬幸,但事件背后暴露出的問題卻應當引起重視。潛水屬于高危險性體育項目,國家體育總局公布的《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》明確規定了申請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一系列程序。而部分黑商家,卻將游客的生命安全與規章制度置之腦后、對安全隱患視而不見,一心只想賺“黑錢”。就在今年,還發生過游客潛水時被突然摘下面罩、強行推銷拍照的惡性事件。
種種漠視安全、唯利是圖的行為,不僅是對游客生命的漠視、對潛水行業的嚴重破壞,恐怕還會讓當地的旅游業受到影響。這次事件,決不能止于事后追責。如何在此后規范潛水等涉水業態經營項目,當地應當拿出辦法。(來源:廣州日報)